天津市第四届“体彩杯”全民健身运动会汽车驾驶技能赛竞赛规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天津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时间:2013年5月11—12日、17—19日 竞赛地点:天津奥体中心(水滴体育场)北广场 三、参赛办法 1、车手资格: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执照者,年龄限男性18岁—59岁,女性18岁—54岁可报名参加本项目比赛。 (1)车队杯:以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驻津部队及社会团体组织等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本届比赛。每名车手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2)车手杯:参加车队杯和车手杯两项比赛的车手,可到代表团(队)报名并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天津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只参加车手杯比赛的车手可以直接到天津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报名参赛。 2、本项比赛报名总人数限500人,参赛队数限报20个队,每支参赛队限10人(5人以上即可组队),男女不限。 四、报名办法1、报名: (1)各代表团(队)于2013年4月8日至5月6日将报名表统一报至市汽摩运动协会(南开区水上北道38号增1号爱丽园公寓二楼,市彩票中心旁)。 (2)个人车手参赛于2013年4月15日至比赛前可拨打天津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报名电话:23526974报名(额满即止)。2、参加本项比赛的车手需提供以下证件及报名表: (1)汽车驾驶证复印件一张(驾驶类型不限); (2)车手报名表一张(报名表请从网上直接下载); (3)填写参赛车手保证书(由组委会提供); 3、免收比赛报名费。 五、竞赛办法 1、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国内汽车场地比赛通则》。 2、本次比赛的场地和竞赛器材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3、本次比赛的裁判员由天津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推选的汽车摩托车运动等级裁判员执 法,仲裁,竞赛组织人员由天津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选派并报市体育局审核。 附:1 汽车驾驶技能赛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用车由组委会提供。 (1)定义:在封闭的场地内采取单人驾驶单车行驶通过各项障碍设施,按车手通过规定赛道时间与加罚时间之和排序评定成绩的比赛。 (2)比赛项目: 过右单桥、绕桩、过限制门、右后轮轧点、倒走蛇形、倒车入库 (3)判罚规则: ① 过右单桥:过桥时车轮从桥上任何地方掉下者判罚加时10秒,未上桥者判罚加时20秒; ② 绕桩:绕桩时车体每碰桩一次判罚加时10秒; ③ 过限制门:车体每碰限制条一次判罚加时10秒; ④ 右后轮轧点:车右后轮未轧到指定的点判罚加时10秒,其它车轮轧到该点判罚加时10秒; ⑤ 倒走蛇行:车轮每轧边线一次判罚加时10秒; ⑥ 倒车入库:车轮每轧到库边线一次判罚加时10秒; 注:整个比赛过程中,车轮每轧赛道边线一次判加罚10秒,双轮(两前轮、两后轮或两侧轮)同时越过赛道边线者取消比赛资格。(4)成绩评定: ② 每位车手跑两个计时圈,取用时短的一圈计时作为比赛成绩。② 车队杯:取各参赛队成绩的前5名选手成绩作为该队的比赛成绩,用时短者名次列前。参加车队杯比赛车手的成绩同时记入车手杯的比赛成绩内,成绩进入前40名的车手将直接进入决赛。③ 车手杯:比赛采用预、决赛形式,取预赛成绩排名前40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成绩确定车手终名次。(5)裁判细则: ① 按每个项目规定的要求跑完全程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含罚时间); ② 每个项目设施只能一次通过,不得重复往返; ③ 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者不计成绩; ④ 本次比赛允许单圈长通过时间为3分钟,超时者不计单圈成绩; ⑤ 不按时检录或检录后不按时出场参赛者视为弃权; ⑥ 不遵守赛场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事故者取消其比赛资格,组委会还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个人责任; ⑦ 参赛选手不准冒名顶替,违者不计成绩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⑧ 预赛选手每人跑两圈计时圈,(取两圈中成绩为该车手终成绩);决赛选手每人跑一圈计时圈。(注:预、决赛均没有堪路圈)。六、录取奖励办法 依照天津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细则执行。 七、其他 1、各参赛代表队及个人的参赛经费自理。 2、所有参加本次比赛的车手均需要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险。比赛中车手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或个人负责。 3、赛事终解释权归本次赛事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来自我的iPad来自我的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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