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两个同事近都是和公共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个是我老板在马甸桥上桥时被大公共挤到马路牙子上了,轮胎都挤坏了,警察来了判我们全责,原因是大公共车头已经在我们前头,当时是一条车道,所以我们算违法在先了,另一起是我们技术的一个小兄弟被大公共挤得到了两条道中间,反光镜挤掉了 ,车的侧面也蹭了,还是被警察判全责,警察也明白是大公共挤的,可是出事现场人家在合理的位置,所以以后遇到公共汽车争道时,是避让一下,毕竟人家车上人多,如果不想让坚决不让,不要犹豫不决,这样如果发生刮蹭事故自己的车所在的位置正确不会责任被动。当然我们还是提倡不抢行,尤其是遇到公共汽车时一定要注意提早主动让行!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